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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9-27
更新:2026-08-12T11:26:56.053602
全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27号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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