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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9-28 更新:2026-08-12T11:25:42.05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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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八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