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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0-31 更新:2026-08-12T10:40:04.611382
全文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5号 《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