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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18-10-22 更新:2026-08-12T10:28:04.77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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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九号)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已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