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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等三部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1-28 更新:2026-08-12T10:21:33.16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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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十八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等三部法规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