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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右玉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03
更新:2026-08-12T09:47:12.690669
全文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右玉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已于2024年10月25日经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2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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