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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03
更新:2026-08-12T09:43:58.824060
全文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二十一号 《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已经2024年10月30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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