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张家口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05 更新:2026-08-12T09:37:25.641734
全文
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0号) 《张家口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已于2024年9月27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