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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18-12-03
更新:2026-08-12T09:29:26.460237
全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8号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8年10月26日经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并于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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