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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16 更新:2026-08-12T09:18:40.140724
全文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号) 《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经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0日起施行。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