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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25
更新:2026-08-12T09:11:23.563586
全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九号) 《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2024年8月29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现予公告。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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