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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27
更新:2026-08-12T09:10:46.103496
全文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已经2024年10月25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经2024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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