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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31 更新:2026-08-12T09:09:11.944011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五十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