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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1-18 更新:2026-08-12T09:00:26.76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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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3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