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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1-27 更新:2026-08-12T08:56:20.523622
全文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9号 《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12月24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