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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若干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3-27 更新:2026-08-12T08:47:01.2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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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九届]第五十三号 《咸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若干规定》已于2024年12月26日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3月25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