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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3-28 更新:2026-08-12T08:42:56.14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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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2 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