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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3-31 更新:2026-08-12T08:39:48.870770
全文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 第十二号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于2025年2月21日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6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