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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爱国卫生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3-31 更新:2026-08-12T08:37:50.85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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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5号 《宜春市爱国卫生条例》已由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