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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红色旅游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3-31 更新:2026-08-12T08:37:14.246988
全文
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通化市红色旅游促进条例》已经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9日通过,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