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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01
更新:2026-08-12T08:34:34.738363
全文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届〕 第十六号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2月11日经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6日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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