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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05 更新:2026-08-12T08:24:23.35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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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2号 《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4日由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5年3月27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