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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10 更新:2026-08-12T08:16:21.77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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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十号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已由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