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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14 更新:2026-08-12T08:12:53.639518
全文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五届〕第三十七号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12月20日经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5年3月25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