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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23 更新:2026-08-12T08:06:42.29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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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二十号 2025年1月2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202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废止,现予公布。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