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5-20 更新:2026-08-12T08:01:11.683987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号 《关于废止〈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4日经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