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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5-23 更新:2026-08-12T08:00:16.66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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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6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4月24日由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22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