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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5-30 更新:2026-08-12T07:50:08.39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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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 37 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