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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7-02 更新:2026-08-12T07:28:08.5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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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47号)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的决定》已由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