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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7-30 更新:2026-08-12T07:17:31.183505
全文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2号 《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