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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8-04 更新:2026-08-12T07:06:38.925930
全文
木里藏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木里藏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已由木里藏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