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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8-04 更新:2026-08-12T07:06:01.435561
全文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五届〕第九号   《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