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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9-26 更新:2026-08-12T06:45:38.18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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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2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已于2025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