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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9-30 更新:2026-08-12T06:38:31.42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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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3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