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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9-30 更新:2026-08-12T06:35:31.4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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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十六号 《铜陵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2025年8月28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25年9月1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