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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1-26 更新:2026-08-12T06:06:57.89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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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 第五十七号 关于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的决定已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26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