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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19-12-23 更新:2026-08-12T06:03:49.18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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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1号 《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由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2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