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19-12-27 更新:2026-08-12T06:01:33.707267
全文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定 (2019年8月29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定对《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作如下修 改: 一、在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上位法已经作 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主要 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南海子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 依法履行对湿地保护与管理的职责,组织查处破坏、侵 占湿地的违法行为,监督湿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 执行。” 将第六条第三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自然 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公安、农牧、水 务、文化旅游广电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做好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湿地保护区保护规划修 编由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 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公安 、农牧、水务、文化旅游广电等相关部门和湿地所在地 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湿地保护规划修编。修编 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功能分区定位, 根据湿地保护区功能特点、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状况及 现有规模、布局,确定保护措施。” 四、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禁止向湿地保护区排 放污废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及垃圾。水上船 只活动、游泳要划定范围,机动船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 标准。” 五、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内 进行放牧、砍伐、耕种、开垦、烧荒、取土、取水、挖 沙、挖塘、采砂、采石、开矿、采药、捕捞、放生、捡 拾鸟卵、狩猎、引进外来物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 迁徙通道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六、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 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湿地保护区内的土 地,不得以开(围)垦、填埋、排干等方式改变湿地用 途。” 七、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南海子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 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 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的; (二)未按规定的路线、范围在湿地保护区实验区参观 、游览,并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三)擅自移动、破坏湿地保护区界碑、标牌的。” 八、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 自然保护区放牧、狩猎、捕捞、采药、烧荒的,除可以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南海 子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 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在湿地保护区内挖沙、采砂、采石、开矿、挖塘、砍伐 和开垦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 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湿地难以恢复等严重 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十、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违反 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 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南海子湿地保 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500 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擅自建设建(构 )筑物的; (二)在湿地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 或者景观的生产、游乐设施的; (三)擅自从湿地保护区取水或者拦截湿地水源的; (四)在湿地保护区外围地带建设损害环境质量项目的 。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湿地保护区内排放污废水、倾倒 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及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 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南海子湿地保 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消除污染 ,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十一、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二十六条,修改为:“违反 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破坏、侵占、买卖、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湿地保护区内土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由市 、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非法占用 或者改变用途湿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 成湿地难以恢复等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 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PAGE PAGE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