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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1-28 更新:2026-08-12T05:53:53.296615
全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第四十五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