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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贵州省邮政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03 更新:2026-08-12T05:43:49.74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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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5第22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贵州省邮政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12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