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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03 更新:2026-08-12T05:43:36.48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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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号) 《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2025年10月21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5年11月2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