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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08 更新:2026-08-12T05:34:31.10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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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十四号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的《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已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