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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溶洞天坑污染防治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15 更新:2026-08-12T05:24:12.992503
全文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7号 《张家界市溶洞天坑污染防治规定》于2025年10月31日经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11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