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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15 更新:2026-08-12T05:24:06.43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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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号 《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已于2025年10月31日经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