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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23 更新:2026-08-12T05:20:38.035703
全文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26号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由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