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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25 更新:2026-08-12T05:19:48.59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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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4号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4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