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六安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1-08 更新:2026-08-12T05:15:23.340142
全文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六安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已由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并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