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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1-25
更新:2026-08-12T05:11:08.740605
全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第五十一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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