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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3-25
更新:2026-08-12T05:03:41.904362
全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第五十三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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