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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3-31
更新:2026-08-12T04:56:37.742873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八十三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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